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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线上教学期间教学督导管理办法(试行)
时间:2020-08-24 来源: 作者:督导科 点击数:

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线上教学期间教学督导管理办法(试行)
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线教学更好发展,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,提高线上教学水平,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专家对在线教学的督促、检查与指导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线上教学是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,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开展的一系列教学活动。任课教师在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,因课制宜采取视频(或音频)直播、录播、在线研讨、测验、线上作业等多种教学和考核方式,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过程。线上课程应具备讲解、短视频、作业、测验、讨论、出勤考察、考试等教学环节,通过各环节的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、考核设计,驱动学生系统地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和课程目标。

第二条 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应达到以下要求:

1. 认真开展教学设计,组织好每次课的教学内容、进度、方式和教学效果检查等。

2. 提供适宜学生线上学习的资料,如课程短视频、电子课件、电子图书、参考资料等。学习资料推送应根据教学需要分别在课前、课中、课后实施。

3. 组织课前预习、在线课堂提问、随堂测验、单元作业、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。

4. 有明确的学习过程评价标准,如视频观看时长、在线学习时长、提交作业、在线测验、讨论和发帖等,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可查阅。

5. 设置答疑安排,与教学团队成员有效沟通,及时解答问题,以保证课程教学的正常推进。

第三条 学校组织专兼职教学督导组成线上教学督导专家组,依据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制度》开展工作。定期组织领导听课、学生评教(座谈会)等活动。

线上教学督导主要采取线上巡(看)课、听(评)课等方式进行,也可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反馈,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活动。

第四条 督导专家的巡查时间可与课堂教学时间不一致。对每门课的巡课频率由督导专家自行决定。

第五条 线上教学巡查的内容包括:

(1)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意识形态安全性;

(2)是否保证线上教学时间和教学过程完整,教学内容充实;

(3)是否组织学生签到;是否通过提问、讨论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;

(4)是否提前布置学生自学任务;是否与线上教学结合,及时布置作业及思考题等;是否及时进行线上辅导与答疑等;

(5)是否及时开展线上教学反馈。任课教师是否充分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,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;是否做到因材施教,对个别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指导。

第六条 督导专家需要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,填写相关记录表,进行量化打分、等级评定或主观评价。听课评价必须将“课程思政”要求纳入重要关注点。

线上教学督导反馈要及时在网络平台填写提交。

第七条 二级学院应强化自身的教学督导责任,加强对教师在线教学的指导和检查,及时研究督导专家的建议和意见,反馈给任课教师,确保在线教学质量和效果。

第八条 学校利用大数据的技术,将各个教学平台的数据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整合、分析,用来指导学院、任课教师改进线上教学工作。

第九条 教育教学督导评价中心通过专兼职教学督导、学生教学信息员等多渠道收集教学信息,定期编印发布《线上教学督导简报》。

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育教学督导评价中心负责解释。

教育教学督导评价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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