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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制度
时间:2017-06-07 来源: 作者:教学评价中心 点击数:

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制度(试行)

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,规范教学管理,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,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需要,学院决定实行教学督导制度。

一、教学督导组织机构

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和专兼结合的教学督导队伍。院督导室受学院委托聘请若干名资历较深、责任心强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为专职督导员,在各系部另聘一名兼职督导员。各系部(分院)成立教学督导组,教学督导组长由分管教学的主任兼任。教学督导人员必须敬业爱岗,责任心强,业务水平高,熟悉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。

二、教学督导主要任务

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;对教学工作、教学管理、教风、学风开展日常督导,并进行综合评价;参与教学质量控制的调研工作,对重要教改措施组织专项研讨;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。

三、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

 1.教学工作的日常督导

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,通过听课、现场视察,调阅教学计划、大纲,检查授课计划、教案、作业和试卷,组织学生评教、师生座谈等方式,就教学规范、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,及时反馈意见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
2.教学流程的监控

针对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和期初、期中、期末教学过程的质量状况,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;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、期中教学质量检查、期末教学质量评估、期末考试巡视、试卷抽查等各项教学质量管理工作。

3.专业教学目标与教学计划实施的监控

对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情况开展研究和综合评价,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、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和修订的指导建议,并向分管教学副院长、教务处及相关系部反馈信息。

4.总结并推荐教学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

通过日常督导和教学过程监控,注意发现教书育人、改革创新的好典型,总结先进经验,及时加以宣传推广。

四、教学督导工作要求

1.院督导室根据学院工作总体规划和自身任务,及时制定学年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报主管院长审核后执行。

2.系部教学督导组要有计划地开展工作。工作中要重视原始材料的积累,阶段工作后均应有书面小结。期中、期末应将本系部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向院系领导报告和反馈。

3.各级教学组织和教师、教辅人员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应主动配合、接受督导人员的工作检查和指导,并主动与督导室和督导组保持必要的联系。

五、教学督导队伍建设

1.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和教学改革经验,解放思想、更新观念。

2.强化服务意识,为教师教学服务,为学生学习服务,当好参谋,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。

3.发扬实事求是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,按时完成听课及其他各项督导工作任务。

4.谦虚谨慎,虚心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,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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